“国民议会确认民选官员的权力:代表们必须在其任务中做出关键选择”

国民议会最近确认了民选官员的权力,这是民主进程的关键一步。然而,这次授权的验证凸显了代表职位与某些民选官员行使的其他职能之间的某些不相容性。因此,年龄局主席 Christophe Mboso 要求这些代表在验证后八天内做出选择。

根据现行法律文本,代表们发现自己处于不相容的情况时,必须就其作为代表的任务和所行使的其他职能做出决定。他们在凭证验证后有八天时间做出此选择。

如果议员选择担任议员,他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写信通知国民议会议长。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做出答复,他将被视为放弃代表职务。

与代表职权不相容的职能如下:

1. 参议员
2. 政府成员
3. 支持民主机构的成员
4. 武装部队、国家警察和安全部门成员
5. 宪法法院委员
6.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员
7. 裁判官
8. 国家公共服务职业代理人
9. 领土的政治行政框架,但社区酋长和团体首长除外
10. 积极的公众代表
11. 共和国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政府成员以及国家政治或行政当局的内阁成员
12. 受雇于公营企业或混合经济公司。

此外,代表的任务也不符合任何其他选举任务以及行使外国或国际组织授予的有偿职能。

这一阶段的权力验证和不相容声明对于确保代表充分尊重其职责以及他们参与其他职能不会造成利益冲突或损害国民议会的民主运作至关重要。

总之,确认权力和宣布职能不兼容是民主进程中的关键步骤,以保证代表职权的完整性。重要的是,发现自己处于不兼容情况的民选官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明智的选择,以确保透明和负责任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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